一、轉學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勞動,遵紀守法,努力學習。
(二)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文化素養(yǎng),具備學習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專業(yè)的藝術素質。
(三)具有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籍的高一在校學生。
(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
二、轉學計劃
專業(yè)大類 | 各專業(yè)計劃 | |
音樂表演
| 鍵盤樂器演奏(鋼琴) | 12 |
管弦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豎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西洋打擊樂) | 60 | |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板胡、揚琴、柳琴、阮、琵琶、古箏、古琴、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 | 60 | |
現(xiàn)代器樂與打擊樂演奏(電子管風琴、手風琴、流行鍵盤、古典吉他、流行吉他、低音吉他、流行打擊樂、薩克斯管) | 14 | |
聲樂演唱(美聲演唱、民聲演唱、流行演唱) | 12 | |
音樂教育 | 60 | |
面向浙江省,共計218人 | ||
三、轉學考試辦法
轉學考試共分為三試,每位考生均需參加以下三項考試。
(一)一試:文化課考試
我校自主命題文化課考試,滿分為675分,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取得錄取資格。音樂表演的文化課考試為過關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音樂教育的文化課成績還需折算成20%后納入總分。
(二)二試:專業(yè)考試
我校自主組織專業(yè)考試,考試方式為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取得錄取資格。
(三) 三試:音樂素質測試
我校自主組織音樂素質測試,內容為視唱與聽音模唱,考試方式為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取得錄取資格。視唱與聽音模唱為過關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注:以上考試相關要求詳見附錄1-3
四、轉學考試須知
(一)報名網址:http://fz.zjcm.edu.cn/zs
(二)考生報名一律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納考試費用的方式進行(請在電腦上完成報名流程)。網上報名時,要求上傳的資料如下:
1.近期標準2寸證件照(JPG圖片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M)。
2.所在學校同意該生報考我校的介紹信,要求加蓋學校公章(JPG圖片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M,介紹信的模版在報名網站上下載)。
3.需提供加蓋就讀學校公章的高一第一學期學習成績單、中考成績單(含品行評語,JPG圖片格式,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2M,上傳不超過3個文件)。
(三)考生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專業(yè)報考,不可兼報。
(四)報考費每人115元(含一試35元,二試、三試各40元),繳費完成后,考生無論是否參加考試,所繳納費用一律不退。具體繳費方法詳見招生網站上的說明。
(五)報名時間:2017年4月14日 至 2017年4月30日。報名資料上傳后需經學校審核,審核不通過的,需要根據(jù)提示重新上傳資料,直至審核通過。審核通過并完成繳費后,系統(tǒng)會顯示報名成功的提示。
(六)自助打印準考證時間:2017年5月10日-12日,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七)考試時間:2017年5月14日-16日,具體考試安排以報名網站公布的信息為準。
(八)考試地點:浙江音樂學院戲劇樓。
(九)考試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信息因誤填、錯填、漏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影響錄取,我校概不負責。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填報考試曲目。
3.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4.凡有缺考科目的考生,考試成績視為無效。
5.考生考試所需樂器,除鋼琴、豎琴、馬林巴、爵士鼓、小軍鼓、中國大鼓、排鼓、板鼓、 電子管風琴(型號:雅馬哈YAMAHA ELS-02C、 吟飛RS-1000E、吟飛RS-400)、電子合成器(型號:KORG M3)外,其余樂器須考生自備??荚嚂r除西洋管樂、小軍鼓可以看譜演奏外,其他考試項目必須背譜演奏(唱)。
6.考試時,主考教師有權要求考生作片段表演。
7.樂譜中反復記號段落無需反復演奏;不演奏華彩樂段;凡要求使用伴奏音樂的考試項目,請考生自備CD光盤,考場內使用CD播放機播放光盤,光盤內除考試內容外,無其他音頻??紙霾惶峁?/span>U盤、移動硬盤、MP3等移動存儲類數(shù)據(jù)讀寫設備。
8.管弦樂器演奏、中國樂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現(xiàn)代器樂與打擊樂演奏除該專業(yè)考試要求中寫出可帶伴奏的項目外,其他項目不得使用伴奏;聲樂演唱、音樂教育中聲樂考試的伴奏要求詳見附錄2該專業(yè)考試內容及要求。
9.考生不得化濃妝、穿演出服參加專業(yè)考試。
10.根據(jù)學??紕展ぷ靼才牛辉嚨牡谌龍隹荚嚢才旁谕砩线M行;在必要時晚上安排二試、三試。
五、轉學錄取辦法
(一)音樂表演專業(yè)的考生,文化課成績、視唱與聽音模唱成績、專業(yè)考試成績均達到我校劃定的合格線以上的,根據(jù)轉學計劃,按專業(yè)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
(二)音樂教育專業(yè)的考生,綜合成績由兩部分組成,其中文化課成績占20%,專業(yè)考試成績占80%,滿分100分。綜合成績=專業(yè)考試成績×80%+文化課成績÷6.75×20%(專業(yè)考試成績由聲樂和器樂兩部分組成,各占50%,滿分100分;文化課成績滿分675分)??忌幕n成績、視唱與聽音模唱成績、專業(yè)考試成績均達到我校劃定的合格線以上的,根據(jù)轉學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
(三)我校在5月下旬,按各專業(yè)轉學計劃數(shù)1:1.1的比例,在學校網站公布轉學考試合格名單,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報名系統(tǒng)在網上辦理注冊及繳費手續(xù)。
(四)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照我校要求辦理注冊及繳費手續(xù)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轉學資格,由此產生的各專業(yè)空額將按照專業(yè)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進行遞補。
六、相關事宜
(一)在轉學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如已被接收轉學,則退回原學籍所在地。
(二)學生轉學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如檢查出患有不適合學習的疾病,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辦理。
(三)我校為非營利性民辦普通完全中學,經浙江省物價局核準,每生每學期學費25000元/人,住宿費1000元/人。除學費、住宿費、代管費外,學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則按物價部門審核的新標準執(zhí)行。
(四)學校設立獎學金制度,學生在校期間思想品德、日常行為表現(xiàn)和學習成績(文化、專業(yè))優(yōu)秀者,可獲得不同等級獎學金;代表學校參加國內外重大專業(yè)比賽、省級專業(yè)比賽三等獎以上者,可獲得榮譽獎學金。
(五)學校設立助學金制度,用于資助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困難學生,具體辦法學校另行制定。
(六)學生入學后使用的樂器除鋼琴、定音鼓、馬林巴、電子管風琴、排鼓外,其他樂器須自備。
(七)本轉學考試細則的解釋權歸浙江音樂學院附屬音樂學校。
七、聯(lián)系方式
(一)學校咨詢電話:0571-89808499 傳真:0571-89808499。
(二)舉報電話:0571-89808200,舉報郵箱:jbx@zjcm.edu.cn。
(三)浙江音樂學院附屬音樂學校官方網站:http://fz.zjcm.edu.cn,也可關注浙江音樂學院網站hongzdjs.com,浙江音樂學院官方微信公眾號zjcm_cn。
(四)聯(lián)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浙江音樂學院附屬音樂學校。
(五)郵政編碼:310024。
附錄1:
文化課考試內容及要求(一試)
科目 | 考試 科目 | 教材版本及考試范圍 | 考試時間 考試形式 | 試卷難度 | 考試分值及計分 |
語言 | 語文 | 蘇教版 必修1、2、3 | 150分鐘 閉卷 | 學考 | 100分 按卷面得分 |
英語 | 人教版 必修1、2、 必修3前三個單元 | 100分 按卷面得分 | |||
理科 | 數(shù)學 | 人教版 必修1、4、5的第一章 | 180分鐘 閉卷 | 學考 | 100分 按卷面得分 |
物理 | 人教版 必修1、2 | 75分 按卷面得分 | |||
化學 | 蘇教版 必修1、必修2的前二個專題 | 75分 按卷面得分 | |||
文綜 | 政治 | 人教版 必修1、必修2的前二個單元 | 150分鐘 閉卷 | 學考 | 75分 按卷面得分 |
歷史 | 人民版必修1、2 人教版選修3第三專題 | 75分 按卷面得分 | |||
地理 | 湘教版 必修1、2 | 75分 按卷面得分 |
附錄2:
專業(yè)考試內容及要求(二試)
一、音樂表演
(一)鍵盤樂器演奏
鋼琴
(1)自選技術性練習曲一首(從下列作曲家的練習曲中任選一首:肖邦、李斯特、拉赫瑪尼諾夫、斯克里亞賓、里蓋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普羅科菲耶夫)。
注:肖邦練習曲作品 10 之 3、6 及作品 25 之 1、2、7 除外。
(2)自選復調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以上程度)。
(3)自選古典奏鳴曲中的一個快板樂章(如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或巴洛克、古典時期以外的樂曲一首。
演奏曲目必須是鋼琴獨奏作品。
(二)管弦樂器演奏
1.小提琴
(1)自選三個八度(含)以上音階、琶音、雙音音階(三、六、八度,不含換指八度、十度)。
(2)自選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克萊采爾42首練習曲)。
(3)自選協(xié)奏曲的一個樂章或奏鳴曲第一、二樂章。
2.中提琴
(1)自選三個八度(含)以上音階、琶音、雙音音階(三度、六度)。
(2)自選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唐拉克輝煌練習曲程度)。
(3)自選協(xié)奏曲的一個樂章,或奏鳴曲的第一、二樂章,或中型樂曲一首(風格不限)。
3.大提琴
(1)自選三個八度音階、琶音、雙音音階(三度、六度)。
(2)自選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李氏練習曲、波帕爾中級練習曲)。
(3)自選協(xié)奏曲的一個樂章,或奏鳴曲第一、二樂章,或中型樂曲一首(風格不限)。
4.低音提琴
(1)自選兩個八度的音階、琶音。
(2)自選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西門德爾30首練習曲)。
(3)自選協(xié)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的一個樂章,或中型樂曲一首(風格不限)。
5.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
(1)自選大調、小調音階、琶音各一條,用連音、吐音演奏。
(2)自選練習曲一首。
(3)自選大、中型樂曲一首。
6. 豎琴
(1)自選三個八度音階、琶音一套(含上下行),調性自選。
(2)自選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鮑克撒練習曲第二冊)。
(3)自選中型樂曲一首。
7. 西洋打擊樂
(1)自選小軍鼓練習曲一首。
(2)馬林巴演奏。
音階、琶音,速度不低于♩=60;
自選獨奏曲一首。
(三)中國樂器演奏
1. 竹笛、笙、嗩吶、揚琴、柳琴、阮、琵琶、古箏、古琴、二胡、板胡
自選樂曲兩首,以傳統(tǒng)作品或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為主。
2. 民族打擊樂
自選小軍鼓練習曲一首。
自選樂曲或音樂會練習曲一首。演奏樂器:中國大鼓、排鼓、板鼓中任選其一。
(四)現(xiàn)代器樂與打擊樂演奏
1. 電子管風琴
(1)自選復調作品一首。
(2)自選練習曲一首(車爾尼299及以上程度)。
(3)自選樂曲一首,中外不限,時代風格不限。
考生須按照考場提供樂器型號選擇考試用琴,并在報名時注明。
2.手風琴
(1)自選樂曲一首,中外不限,時代風格不限。
(2)自選練習曲一首(車爾尼299練習曲以上程度或伊萬諾夫練習曲)。
(3)自選巴洛克作品一首(二聲部以上)。
3.流行鍵盤
(1)自選復調作品一首。
(2)自選練習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3)自選流行或爵士風格作品一首(可帶伴奏)。
考試提供用琴:KORG M3
4.古典吉他
(1)自選練習曲一首。
(2)自選樂曲兩首,其中一首必須是巴洛克風格,另一首風格不限。
5.流行吉他
(1)自選指彈吉他練習曲一首(不帶伴奏)。
(2)自選電吉他獨奏樂曲一首(可帶伴奏)。
效果器自備。
6.低音吉他(電貝司)
(1)自選練習曲一首。
(2)自選樂曲一首(可帶伴奏)。
效果器自備。
7.薩克斯管
(1)自選音階、琶音一條,用連音及斷奏兩種方式演奏。
(2)自選練習曲一首。
(3)自選中型樂曲一首,或協(xié)奏曲的一個樂章,或爵士樂曲一首。
8.現(xiàn)代打擊樂
(1)自選小軍鼓練習曲一首。
(2)自選爵士鼓樂曲兩首,風格不限。其中一首不使用伴奏,另一首必須使用伴奏。
(五)聲樂表演
1.美聲演唱
自選聲樂作品二首(中外作品各一首)。
2.民聲演唱
自選聲樂作品二首(民歌、戲曲、創(chuàng)作歌曲均可)。
3.流行演唱
自選歌曲二首(中外作品均可)。
美聲、民聲專業(yè)考生不得自帶伴奏人員或伴奏帶,考生如需伴奏,請?zhí)峁┪寰€譜正譜鋼琴伴奏譜(注:歌劇詠嘆調需按原調演唱;藝術歌曲和創(chuàng)作歌曲可移調演唱),如提供伴奏譜不符合要求,考生須清唱。
流行演唱可用使用CD機播放伴奏,也可選擇自彈自唱(伴奏樂器僅限鋼琴、民謠吉他),吉他自備。
二、音樂教育
(一)聲樂
自選聲樂作品兩首(只限美聲、民聲演唱)
(二)樂器演奏(二選一)
1.鋼琴演奏
(1)自選練習曲一首(車爾尼299及以上程度)或復調作品一首。
(2)自選樂曲一首或奏鳴曲一個樂章。
2.其他樂器演奏
(1)自選練習曲一首。
(2)自選樂曲一首或奏鳴曲一個樂章。
聲樂演唱不得自帶伴奏人員或伴奏帶,考生如需伴奏,請?zhí)峁┪寰€譜正譜鋼琴伴奏譜(注:歌劇詠嘆調需按原調演唱;藝術歌曲和創(chuàng)作歌曲可移調演唱),如提供伴奏譜不符合要求,考生須清唱。
樂器范圍:鋼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薩克斯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打擊樂、手風琴、電子管風琴、古典吉他、竹笛、笙、嗩吶、二胡、板胡、古箏、揚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
樂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
附錄3:
音樂素質測試考試內容及要求(三試)
音樂素質測試的考試內容為視唱與聽音模唱,考試形式均為面試
一、旋律音程組模唱。
二、和聲音程模唱。一個八度內自然音程。
三、節(jié)奏模仿。節(jié)拍范圍:2/4、3/4,4小節(jié)以內。
四、看譜即唱:C自然大調、a和聲小調與C宮系統(tǒng)五聲調式范圍。
考生隨機抽取一道“簡譜”或“五線譜”視唱試題,根據(jù)老師所給該題第一個音的音高定調進行視唱。
參考教材
《單聲部視唱教程》(上冊)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組 上海音樂出版社
《兒童視唱練耳教程》第一、二、三冊趙方幸編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浙江音樂學院附屬音樂學校
2017年4月11日